广西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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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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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14个设区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笔者日前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医院、广场、公园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既有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正在逐步实施。
  广西各设区市2013年结合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对城区主次道路无障碍行进和提示盲道进行了新建或维修。各设区市对所辖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出入口均进行了坡化处理,并安装了楼梯扶手和防滑铜条,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了无障碍标志牌;窗口单位设置了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和无障碍厕所。
  南宁市对近3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购置了10辆无障碍公共汽车投入公交线路运营,还优先安排解决了290户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桂林市对331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对残疾人家庭平均每户补贴4400元,共投入资金145.55万元。
  此外,广西大力推进广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要求各设区市对新建广场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既有广场无障碍设施改造中,必须建有盲道、出入口坡化、设置无障碍标识牌、流动公厕(男女厕所各建设了一间残疾间,同时增建了连接公厕的盲道),保证残疾人、老人、儿童等市民在参与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使用、通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及自治区老龄委等四厅局委办去年联合下发了《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设区市、县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 各地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公共停车场(库)、居住小区、居住建筑、信息交流、乡镇和村庄环境等无障碍建设中,做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覆盖,并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既有建筑改造范围。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从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入手,强化源头监督,同时抓好施工、竣工验收各环节动态监管,切实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2014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拟牵头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及自治区老龄办组成调研组,对我区各设区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摸底调研,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以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十二五”无障碍环境市、县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区无障碍建设。(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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