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监管率先跨入信息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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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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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地理跨度大,地区差异多,各盟市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内蒙古自治区难以对房地产形成积极有效监管。为解决这个难题,实现房地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2005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覆盖全区所有城市、旗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2009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开通运行。如今,该系统已实现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连网对接,资源共享,使自治区房地产监管全面跨入信息化时代,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由“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房屋权属网络登记发证系统”“房地产企业项目手册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网络化工作系统”等六个子系统组成。所有系统都以“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网”为平台,系统之间紧密结合、相互衔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和所有房地产市场主体共同应用的网络化工作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区所有房地产企业资质的网络化服务、信息化管理和现代化办公;实现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在线填写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防止了一房多售;实现了全区范围的产权信息查询,房屋交易、房屋权属登记的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与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配合共同完成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建立了完整的企业项目信息库,掌握了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信用档案;为自治区和各盟市建立了完整的拆迁评估专家信息库,评估专家可对投诉的拆迁评估报告及时进行鉴定。
  该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及时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和材料,并将为实现下一步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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