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汛期将至,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省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开展城市汛前排查工作,确保全省各地市安全度汛。
据了解,本次城市汛前排查采取市县自查、省级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城市常年易涝重点地段和区域防涝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现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管理、运行及维修养护资金落实情况,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制定以及措施落实情况等。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要制定汛前城市排水防涝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跟踪,实行督办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罚。
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中心城市汛前检查的同时,要督导所辖县(区)做好自查工作,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城市排水防涝等市政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以及城市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尽快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编制完善本行政区域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指导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与完善预警与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认真做好排水防涝器材和物资的储备。
该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市县防汛办的沟通联系,密切注视汛情动向,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实行汛期值班员点名制,确保汛情、险情及时互通。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防灾避险科普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强化全民防治内涝的意识,减少排水设施损坏和淤堵现象,努力提升内涝紧急情况下群众的自救能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