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三项三年行动计划,推出五大措施,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同时强调,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即目标责任书、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以及实名制工资卡)制度和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
济南市是农民工聚集较多的城市,共有150多万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建筑、制造、环卫等行业。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出了力、流了汗,是一个需要社会尊重、关爱的群体。
五大措施为,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基本无拖欠。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企业诚信评级体系,定期开展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从源头上规范劳动用工。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制度,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登记,实现企业用工动态管理。
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并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0%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
继续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完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对企业用工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服务,将开展农民工同工同酬专项检查与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基本实现同工同酬。
推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用人单位要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办理“五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相结合制度,对高危行业、中小企业一线操作的农民工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为保障这些措施的顺利实施,济南市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用工主体和执法主体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对使用农民工较多尤其是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依法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工资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处罚单位,及时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