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日前明确提出,未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未结清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全面做好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工作,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稳定。
根据“两个一律”要求,春季复工、开工前,潍坊市施工企业将邀请安全监督机构安排专家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建筑工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各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将根据辖区内工程项目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合理安排专家,建立工作台账,监督指导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隐患整改,合格一处,复工一处。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擅自复工的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将责令立即停工,并暂停其在全市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的资格。
潍坊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凡是存在施工企业拖欠劳务工资、不按规定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以及存在未处理完毕投诉上访案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对不服从管理擅自复工的,相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惩处:对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停其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及备案;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予以降低或注销。(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