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湖北省作了交流发言,汇报了该省棚户区改造经验。
截至2015年年底,湖北省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93万套,改善了580万群众的住房条件。尤其是积极推动货币化安置,大大缩短了安置周期,满足了群众个性化需求。2015年,湖北省完成货币化安置15.6万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37%。
多政策提供支持
湖北省印发指导意见,为各地推进货币化安置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指导各地修订征收补偿办法,全面推行征收房屋价格由市场评估。此外,还出台了安置面积保底、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户给予评估基准价上浮20%补偿等措施。
去年,黄石市棚改完成签约26302户,其中货币化安置超半数。宜昌市通过货币化安置化解商品房库存6000余套,占去年商品房销量的1/3。
多渠道搭建平台
各地政府搭建了棚改安置房源“网络”和“实体”交易平台,为棚改居民购买安置住房提供全程服务。通过政府为居民“砍价”,使作为安置房房源的商品房的价格,低于同期实际成交均价。
在宜昌、荆州等地,类似平台已吸引数千居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黄石根据被征收家庭意愿,对货币补偿少的家庭实行共有产权,解决了“安置房怎么筹”的问题。
多办法予以保障
解决资金难题,关系到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成败。湖北省紧紧抓住国家开发性金融贷款支持棚改的机遇,与国开行联合搭建省级统贷平台,加快资金支出,提升使用效率。同时,积极争取农发行支持棚改贷款试点落户湖北。截至目前,湖北省共获国开行、农发行支持棚改授信2195亿元,发放贷款906.87亿元,为货币化安置提供了资金保障。
同时,湖北省还将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下达各市、州,并将其作为市、州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今年,湖北省计划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9万套,货币化安置比例超过51%。(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