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全省共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821项,建筑面积约355.29万平方米,其中:工程勘察652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711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110项。一次审查通过率分别为:工程勘察97.2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79.0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94.55%。
房屋建筑工程审查中,一审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总计229条,涉及96个工程项目,涉及勘察设计单位42家,违反强制性条文平均为32条/百项。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较2015年下半年有明显反弹趋势(上升39%)。各专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分别为:建筑防火类87条,占比38.5%;建筑设备类50条,占比22.12%;结构设计类44条,占比19.47%;房屋抗震类18条,占比7.96%;建筑设计类15条,占比6.64%;建筑节能类12条,占比5.31%。
造成建设工程设计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主要成因:一是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尤其是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未认真履行检查、校核、审定制度。二是少数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意识淡薄,只注重自身专业质量,对其他各专业的质量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勘察设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标准、规范学习不够、理解不到位或有偏差。四是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持续学习改进能力不足,存在不同项目连续违反同一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四方面工作要求。一是督促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大力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内部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二是对部分违反强条较多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并将其作为日常质量监管重点对象。三是对违反强条问题突出的省内外勘察、设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从诚信管理角度督促有关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切实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四是尽快出台《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促进施工图审查质量有效提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