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工作方案,用5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设区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016年,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县(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3年:2016年,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30%;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70%;2018年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按照“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严厉查处、严控新增、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同时,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治理工作情况,省对市、市对县(市)要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