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厅在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领域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中,对五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抽查项目75个,涉及67个施工单位,陕建十一建集团遵守行业法规,合法经营,坚决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认真履约,成为被通报表扬的10家企业之一。
宁夏住建厅检查组围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重点对各地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情况、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农民工用工合同和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由陕建十一建集团银川分公司承建的宁大工科楼项目在这次督查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标准化工地建设达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完善,被宁夏自治区住建厅通报表扬,记载企业良好记录、诚信体系分别加分200分。
陕建十一建集团将继续加强各项目质量管控力度,积极防范安全隐患,在宁夏乃至全国市场创建更多精品工程。(供稿人 贾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