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年底,四川省共清理出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项保留的建设领域保证金共计约9.02亿元,其中已返还约8.99元,占比99.66%。
为积极推进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入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保证金清理工作群”。同时,建立了“四川省保证金清理工作群”,形成了顺畅的工作沟通协调渠道。该厅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不落,一个企业不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清理规范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基层、加强督导,开展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台账、定期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分析后要向各市(州)通报,目前已通报3次,同时对开展工作效果显著的给予了表扬,对返退额度相对较低的提出了批评,并要求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杜绝新设保证金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曝光处理一批擅自增设新保证金项目以及继续收取已取消保证金的、擅自提高收取标准及数额的典型案例。(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