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日前下发《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即日起至11月,对全市在建工程实行暗访工作制度,除正常检查之外,市直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对所属房屋建筑工程每月至少组织1次暗访,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
根据方案,该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施工季节、施工进度,把暗访纳入安全巡查、督察及日常检查抽查工作中,采用“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暗访重点抽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开展标准化建设、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为确保暗访工作实施到位、取得实效,该委专门成立了暗访组织机构,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向有关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开发区按“三级通报”原则,层层通报,直至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对问题责任企业采取处罚、约谈等措施,在信用评价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媒体上曝光。(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