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开展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平湖市建管处打破条线划分、整合科室职能,形成了按月巡查、定期通报、驻镇蹲点等一些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不断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研究遇到的新问题,近日,市建管处对监管体制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为提升全市建筑业监督效率和服务水平再出重拳、再放实招。
一是城区乡镇全面保障,监管力量配置均衡。近年来,随着平湖市城乡建设的大力推进,乡镇项目在数量上和体量上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之前以厂房项目为主,向厂房、住宅、商业综合体、市政工程等全方位发展。因此,在本次改革中,对现场监管服务力量进行了均衡,分成城区组和乡镇组两组,根据城区项目和乡镇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对城区和乡镇建设项目开展从开工到竣工的一条龙服务和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全方位监管。
二是设立综合督察组,工作监督细分层次。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综合督查科,增设综合督察组,由一名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专项检查。同时对各科室的工作质量、标准、效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需多个科室需协作办理的事项进行协调,像一只无形的手,随时监督和推动内部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转。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管铁军永远在路上。一方面,根据制定的《平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党委廉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处每名工作人员对各自所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防控措施,针对集体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方案,真正让廉洁自律成为每名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对单位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全面提升建筑业监督管理的工作效能。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6.05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