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已经推行建筑业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并明确欠薪清偿责任。
据介绍,浙江全省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鉴于大量欠薪案件由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引起,浙江省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中国建设报)
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已经推行建筑业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并明确欠薪清偿责任。
据介绍,浙江全省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鉴于大量欠薪案件由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引起,浙江省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