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将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
据介绍,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正式通过了修改《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未来将建立用工信息采集和用工档案管理制度,并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根据规定,未来,海南省将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所有用人单位都须真实、准确记录用工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须配备劳资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并加强对劳务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承包方还须确保劳动者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建立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还将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严重违法、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则将按相关规定提高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而对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摘自 新华社 2017.08.01 记者 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