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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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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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资源,提升我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效能的作用,根据相关通知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加强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对强化平台的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完善企业施工业绩补录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切实推进我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工作。
  在强化平台应用方面,一是企业信息在平台核实通过后,市(地)和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让企业再次重复报送信息或备案,严禁任何形式的涉企行政审批收费,坚持建筑市场监管“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方向,坚决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二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建筑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上岗证从平台自行打印功能,监管部门通过扫描上岗证二维码确认现场从业人员身份,作为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从业人员上岗情况的主要依据。三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违规锁定和解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严禁滥用“锁定”权和“解锁”权。
  在提高数据质量方面,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地)及县(区)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业务办理及操作流程》,严把各项数据质量关,督促相关市场主体报送和完善数据,稳步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数据质量。二是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监督市场主体从工程项目报建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闭合式监管。
  在完善企业施工业绩补录信息方面,一是企业补录业绩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六大环节如实详细填报数据信息。二是企业完成业绩信息填报后,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业绩相关资料原件与所填报的业绩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即可入库,补录审核入库的项目业绩将同步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三是企业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补录工作,企业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业绩补报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通知》还就加快诚信建设、加强检查考核、建立联络机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强调。另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对规范建筑业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营造良好、公平、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创造了基础条件。(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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