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业严打“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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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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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将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
  本次行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第一,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肢解发包工程;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第二,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依法教育和培训上岗;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行为。第三,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依法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予以落实的行为。第四,安全投入不符合规定要求;未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照自查自纠、检查督查和集中整治、督查总结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有序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县(市、特区、区)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项目100%开展检查。市(州)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全面督查,并对所监管项目进行100%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对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贵阳晚报 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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