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等级为C级的州、市将被约谈,限期整改。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措施、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按照州市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三个步骤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该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限期整改。
被约谈的州、市政府应当制订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毕或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该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