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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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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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2018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遏制施工安全事故为核心,进一步丰富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和措施,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参建各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等为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显”、“隐”两种隐患的整改闭合,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保持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此次方案将重点整治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为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企业,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的现象,以及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
  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是此次方案中另一个重点整治方向。为提升扬尘整洁意识,落实扬尘整洁责任,提高施工单位整治扬尘自觉性,对于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未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负责人信息,未对裸露土方采取防尘措施等多项扬尘防治办法的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法严处。(姑苏晚报 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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