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考核21个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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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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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日消息称,广东省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近日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根据该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考核,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目标。
  考核内容涵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成效等情况,共100个评分项目。考核经过广东各市自查、省核查组实地核查、省牵头考核部门评分、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综合评议、评分情况反馈各市、省联席会议复核各市意见等环节,最终广东省联席会议将考核结果报广东省政府审定。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得分排全省前七名的为A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一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广东全省后两名;二是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三是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A、C级以外的为B级。
  考核结果经广东省政府审定后,由省联席会议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通报,抄送广东省委政法委,列入广东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抄送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约谈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市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
  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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