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继续改革,宁波出台《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意见》,剑指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信息不通畅等“痛点”问题。所谓并联审批制度,即将审批权限在市、区(县)级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所有涉及部门审批办理事项(包括中介机构、公共服务等)纳入管理系统,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梳理各责任阶段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期限等,实行并联审批,并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按“阶段负责”“精简优化”“集成统一”三大原则,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通过对审批项目涉及事项和环节的全面梳理,该制度共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8项,下放23项,合并39项,转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6项,调整时序12项,告知承诺制14项;完成18个区域能评、30个区域环评和全市所有区县(市)沉降区地质灾害分区评估;实现了“一个系统”就把所有审批阶段在网上办到底的目标。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宁波具体举措不断。今年以来围绕“宁波80”总体改革目标,宁波将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和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的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小型工程类项目的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
不仅如此,除对传统五大类项目定制了详细的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又结合实际探索细分项目类别,形成了符合群众、企业需要的“五+N”种项目类型审批流程,创新出台了老旧小区整治类项目、政府投资二次装修改造项目和政府投资综合整治项目三项“N”类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三项‘N’类项目审批流程的创新出台,为宁波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高标准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11月8日,随着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启动试运行,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也基本实现,推动宁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据悉,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在宁波原有信息系统资源基础上,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建立的便民服务系统,涵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审批全过程,旨在实现审批业务在线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网归集、跟踪督办、数据共享、在线监管、全程公示,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下一步,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根据系统的试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优化系统功能,助力系统正式上线。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最终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