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扎实推进全省招投标活动“五统一”,逐步健全“管”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了“服”的质量和效率。
以“五统一”不断做强制度建设。统一评标办法,实行全省统一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评标办法和示范文本,打破各地使用多年的预选承包商库,使监管、招投标、评标办法全省统一。统一操作平台,将招投标全过程纳入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形成了交易平台的统一和交易过程的阳光透明。统一业绩管理,依托交易平台业绩登录与查询功能,将全省近10年来的房建与市政各中标信息予以公布,供招投标各方主体查验,并接受社会监督。统一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出台全省房建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意见,解决了以往投诉过多、过滥和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招投标纠纷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统一收费标准,所有招标项目尤其是采用电子化招标,不得收取报名费。目前,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设计、监理、施工均全面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所有项目资料费均为零。
把“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精简、从流程上优化、从监管上加强,在降低门槛、加强监管方面不断下功夫。一是放开非国有资金项目。在江西,凡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建与市政项目可直接发包,建设单位仅需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从而简化和优化了非国有资金项目招标的程序,大大加快了非国有资金项目招标的进程。二是管好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为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围串标行为,江西省规定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全面实行资格后审。此外,做优服务工作,将省管项目招投标备案所需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在网上予以公布,招投标各方主体仅需按照公布的内容进行提交、在承诺备案办结时限后进行查询即可,真正实现了办事“一次不跑”的目标。
江西省要求,全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在“放”上做好严“管”,注重在“服”上下功夫,督促各地尽快停止执行不适宜市场开放的有关规定,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