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多规合一、多系统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的“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
此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涉及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同时,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旨在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方案》确定了改革主要目标,即今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各设区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今年年底,省、市、县3级全面推广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确保2020年年底实现与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的对接。
《方案》要求,统一审批流程。在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订审批流程、开展“四联合”(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勘验、联合验收)改革、推行区域评估和联合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面均作了规定。
《方案》明确,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设覆盖各有关部门和省、市、县各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扎实推进“多系统合一”改革,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
《方案》提出,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做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全省县级及以上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建设,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个阶段的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方案》要求,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子系统,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开展“多介合一”改革。
据了解,江西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江西省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各设区市政府全面领导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改革主体责任,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为改革工作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制订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省、市、县(区)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江西省政府强调,严格督促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建立改革公开制度,省和设区市政府要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