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于9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将缩减至110个工作日以内,较之前压缩一半,标志着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级新办项目一律在平台申报
我市在依托安徽“互联网+政务”的基础上,按照“引进、融合、创新”的建设思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设要求,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我市市级新办项目(特指改革涉及的六类)一律使用审批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管理平台建成后,纵向相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平台、安徽省政务网、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成功对接。横向上,将打通各个审批部门之间“信息孤岛”,形成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促进资料、信息和服务的共建、共享、共用、共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批协同和数据共享。
审批时间压至110个工作日以内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跑出“加速度”。“我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成6类,按照既合理缩减时间、又防止盲目压减时限的原则,对每个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使得各类项目总审批时间缩短至40~110个工作日,较改革前的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缩了一半。”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说。
具体来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11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线性工程类)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75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83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70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40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的总审批用时不超过75个工作日。
“一窗受理”提高审批效率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从源头上杜绝‘审批搭车’现象。”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说,市审改办对全市审批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共计136项(含部分水利、公路、港口工程建设事项),涉及17个市直部门、5类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减、放、并、转、调”要求,取消22项、暂不列入22项(水利、公路、港口工程建设事项)、7个事项合并成3项,最终确定保留审批事项88个。除了审批清单有标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还实现了项目分类标准化、申报材料标准化,让规范审批事项有标可依、有据可循。
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申报单位(人)来回奔波多个部门,提高审批效率,我市通过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综合窗口统一收发,实施“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了申请单位(人)“一对N”到“一对一”的转变,让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