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明确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深入推进市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管理。
据了解,临时执业证书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当时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所做的变通处理,由原来的一级项目经理经过考核,自动转换成一级临时建造师。一、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根据通知,自今年7月19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持有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在此之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城建局通知,积极做好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必要性的宣贯工作,在施工现场监督执法检查中应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本企业聘用临时建造师实际,及时做好所承揽工程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许可事项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