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也是事故多发期。为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5月底前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范围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针对施工企业,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双控机制建设开展情况,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及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针对施工现场,重点加大对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现场消防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企业自查、区县实施、市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成立工作专班,自下而上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环节、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岗。各县(区)覆盖检查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并建立检查台账;市级覆盖检查直接监管的所有在建项目,并对各县(区)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项目和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各市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层级监督执法,对层级监督对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省厅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市县进行约谈,对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引发事故的,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并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