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节能、节地、利废、高强、抗震、环保等性能的墙体材料。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可以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湖北省墙体材料革新和“禁实”工作坚持全方位、强制性推进,实现了全面、快速发展。一是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全省新型墙材企业1464家,生产能力达到456亿标砖,产量280亿块标砖。二是产品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形成了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实心)砖、蒸压灰砂砖等墙体材料为主的具有本地区特色、布局合理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体系。三是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块标砖的新型墙材企业443家,生产能力达到269亿块标砖,年产144亿块标砖;形成了40家年生产能力1亿块标砖以上的新型墙材生产及研发基地,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四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体系需要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得到快速发展,占全省新型墙材产量的比例达22.3%。
创新监管机制
湖北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全省及各市、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统一归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理顺了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工作队伍。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市县已成立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73个、工作人员495人,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湖北省结合本地实际,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墙材革新和“禁实”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条例规定。湖北省明确规定,凡新建建筑严禁使用实心黏土砖,施工图设计必须采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新墙材。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和监理,不得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墙体材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验收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情况,并在验收报告中注明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墙体材料革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监管部门不予验收备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返退,并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同时,还加强“禁实”的动态督察监管,将“禁实”列入每年全省工程质量大检查或全省工程质量巡查的内容。
完善标准体系
为指导墙材生产企业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湖北省高度重视墙材相关标准的制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技术规程》、《CL建筑体系技术规程》等湖北省地方标准,发布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自保温》等标准设计图集,《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工艺技术规程》等已列入今年的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为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湖北省还举办各类新技术产品交流会和培训班。同时,还制定了墙材企业实验室技术条件标准并开展实验室认证,要求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的企业必须通过实验室认证。
加大激励宣传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综合性能的优劣,将新型墙体材料按承重与非承重两种不同用途分为A、B、C三类,不同类别执行不同的基准退付比例,而且分类目录将随着技术的更新适时进行调整。湖北省从2010年起设立了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根据各地年度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择优进行奖励,墙材革新与“禁实”工作成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全社会对墙材革新和“禁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建筑节能和墙革》简报,编发宣传册、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文件汇编。连续举办了四届中国湖北建筑节能科技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博览会,集中展示了墙体保温、干混砂浆等近千种科技产品及技术。(中国建设报)